(一)房地产的通用性
所谓通用性,是指该房地产是否常见、是否被普遍使用,也就是有效需求数量的多与少。
1、用途的专业化
用途越专业化的房地产,使用者的范围越窄,越不容易找到买家,变现能力越弱。例如:厂房比住宅的变现能力弱;特殊厂房比标准厂房的变现能力弱;商场(柜台)比店面的变现能力弱。
2、结构质式与房屋质量
从结构上说,砖混结构的变现能力不如钢混结构;以住宅而言,点状布置的不如条状布置的,一梯多户的不如一梯两户的;从质量上说,房屋质量差的不如质量好的,成新率差的不如成新率好的。
房屋质量从广义上说,除了本体的质量外还包括小区环境、物业管理等等。
3、房地产的价值大小
一般说,价值越大的房地产,所需的资金越多,越不容易找到买家,其变现能力就越弱。
例如:大型商场比小店铺变现能力弱,别墅、复式住宅比一般单元住宅变现能力弱。
4、房地产的开发程度
一般说,开发程度低的房地产,其不确定因素多,其变现能力也就越弱。
例如:生地、毛地比熟地的变现能力弱,在建工程比现房变现能力弱。
5、区位条件
所处区位越偏僻、越不成熟的区域房地产,变现能力越弱。
例如:郊区的房地产比市区房地产变现能力弱,商圈外的商业用房比商圈内的商业用房变现能力弱。
6、该类房地产市场状况
房地产市场越不景气,出售房地产越困难,其变现能力也就越弱。
例如:市场萧条时期比市场繁荣时期的房地产变现能力弱。
(二)独立使用性
所谓独立使用性,通俗的说就是能否单独地使用而不受限制。一般说,独立使用性越差的房地产,越妨碍房地产的使用,其变现能力也就越弱
例如:位于某大院内或工厂内的一栋房屋,其独立使用性就不好,如果大门关闭,就难以出入。
例如:商场的柜台受制于整个商场的管理,不如店面独立使用性好。
(三)房地产可分割转让性
所谓可分割转让性,是指物理上、经济上是否可以分离开来使用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