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气污染型建设项目——火电、水泥、建材
1.工程分析
(1)火电工程
n 工程概况
n 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基本组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地方规划;其性质是为解决供电需求,或为供暖、供气或具有其他特殊意义。
n 热电厂应符合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四部委[2000]1268号文件《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规定的机组容量、热电比及热效率。
n 煤炭综合利用电厂应符合国家经贸委资源[2000]660号文件《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炉型、燃料热值及脱硫规定。
n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烟尘排放量 二氧化硫排放量 每台锅炉烟尘实际排放浓度、每座烟囱出口处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等
(2)水泥
工程概况
n 工程组成: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n 主体工程:包括矿山开采和水泥生产线两部分;
n 矿山开采:主要是石灰石矿山开采,占80%-85%,其次是黏土矿山(或沙岩)开采。
n 水泥生产线:分为原料制备、熟料煅烧和水泥粉磨三部分。
n 辅助工程:主要有原料的输送系统、熟料或水泥的外运系统、办公和生产控制系统、专用公(铁)路工程或水运码头的建设。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热和排水系统。
污染源分析
n 矿山污染源分析
n 施工期: 矿山覆盖层剥离、道路修筑对地貌、生态植被的破坏及破坏程度,水土流失、土石方工程排弃的废土石量,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机械设备作业时的噪声等。
n 开采期: 开采进程中的生态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排气废石的堆置、爆破作业时产生的震动、噪声、扬尘和废气等。
n 水泥生产线
n 粉尘污染源分析:是否分别按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非正常排放做出分析。
n 废气污染源分析:来自回转窑煅烧系统的SO2和NO2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计算是否正确。
n 噪声污染源分析:噪声污染来源于破碎机、磨机、空压机、风机等的运行,噪声强度在80-11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