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水环境评价工作

来源:233网校发布时间:2014-05-04

   1.评价等级掌握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20000;10000;5000;1000;200)、污水水质和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水质要求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分为一、二、三级

  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1)熟悉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1.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显著的区域;

  2.在确定某项具体工程的地面水环境调查范围时,应尽量按将来污染物排放后可能的达标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后决定;

  3.河流调查需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

  4.湖泊、水库以及海湾调查范围需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

  (2)掌握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

  河流一级:一个水文年丰、平、枯三期,时间不够至少有平、枯两期

  二级:条件许可三期,否则平、枯两期,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三级:只调查枯水期

  河口一级:一个潮汐年丰、平、枯三期,时间不够至少有平、枯两期

  二级:平、枯两期,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三级:只调查枯水期

  湖库一级:一个水文年丰、平、枯三期,时间不够至少有平、枯两期

  二级:平、枯两期,也可只调查枯水期

  三级:只调查枯水期)

  海湾一级:评价工作期间大潮期和小潮期

  二级:评价工作期间大潮期和小潮期

  三级:评价工作期间大潮期和小潮期

  (3)了解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与内容;

  原则: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当资料不足时,应进行一定的水文调查与水质调查,特别需要进行与水质调查同步的水文测量。

  内容与拟采用的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密切相关

  (4)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原则:以搜集现有资料为主,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补充现场调查与测试

  内容:点源的排放:调查确定排放口的水平位置、排放方向、排放口在断面上的布置、排放形式(分散,集中)

  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表以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数据考试用书

  用、排水状况: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水总量

  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废污水处理状况: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及水质状况

  (5)了解非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原则:基本采用间接收集资料法,一般不实测

  内容:概况;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与处理情况;排放数据

  (6)熟悉水质调查水质参数的选择原则;

  一类为常规参数(ph,do,codmn,bod5,凯氏氮或非离子氮,酚,氰,as,hg,cr,tp,t), 一类为特征水质参数

  (7)掌握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取样点的原则。

  河流原则:在调查范围内两端;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水文特征突然化(汇入)、水质急剧变化、重点水工构筑物附近;水文站附近,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拟建排污口上游500m处

  垂线:小河1条,大中河<50m两条,>50m三条,距两岸不少于0.5m,明显水流处布线,特大河适当增加点

  点:>5m两个点(水面水底上下0.5m)<5m一个点,水下0.5m

  湖库:原则: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且能切实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性布设的方法。

  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 每1.5~3.5km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级评价 每2.~4.5k㎡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三级评价 每3~5.5k㎡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大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 每4~7k㎡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三级评价 每5~8k㎡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点以10m为分界点

  3.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

  (1)熟悉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期及预测地面水环境影响时段的确定原则;

  时期可划分为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时期

  所有项目均要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预测生产运行阶段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大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特点和评价等级、受纳水体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决定是否预测建设期的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等级、地面水环境特点以及当地环保要求,个别建设项目预测服务期满后对地面水的环境影响

  地面水环境预测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不同的各个阶段。

  (2)掌握拟预测水质参数筛选的原则;

  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评价等级、当地的环保要求筛选和确定建设期、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拟预测的水质参数。

  拟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应既说明问题又不过多,一般少于现状调查参数的数目,不同时期预测参数不一定相同。

  (3)熟悉各类地面水环境水体简化和污染源简化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