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评价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主持编制完成至少5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乙级评价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主持编制完成至少5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主持编制完成至少5项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价机构每年须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业绩报告表,于次年3月底前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