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考试大纲(7)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8-27
(一)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工程造价或相关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一定年限后,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专业)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证书取得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国家人事

  部统一印制、国家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