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4)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7-14

  四、
  1. 课堂观察: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目光,从学生的动作、表情、和情绪的变化中获得学生的认知、情感和技能方面的变化,以便有效地调控课堂教学的教学行为。范围:课堂学习气氛、学生的学习行为、学生的神态表情、学生活动。方法:目视法、提问法。基本要求:要进行有目的、有意识地观察;把全面观察与重点观察结合起来;要保持观察的自然状态;要尽可能排除各种主观倾向。
  2. 作业分析的步骤:确定作业分析的对象;划分分析单位的类目;进行评判记录。
  3. 学业成绩考试:是学生对知识、技能进行总结性检查时所采用的一种方式。学业成绩考试的基本程序:制定考试目标(一般目标的作用:检查评定学生完成学业的质量;促进学生智力、能力的发展,提高学习的水平;激励学生的进取精神,巩固优点弥补缺点;改进教学工作);选择考试方式;编制考试试卷(核心部分,包括:确定考试的内容;进行试卷设计;确定试题的类型和层次;试题的编制;拼组试卷)。试卷分析:试卷定量分析(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试卷题目分析、试卷信度分析、试卷效度分析);试卷定性分析(考试的基本情况、试题的基本情况、试卷统计结果分析、试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