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1. 教学口语表达技能: 指教师用正确的语言、语调、语义,合乎语法逻辑结构的口头语言对教材内容、学生问题等进行叙述、解释、说明等的行为方式。教学口语的基本特征:教育性、科学性、针对性、规范性、口头性、启发性、可接受性。功能:传递信息、调控课堂教学、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和谐师生关系、提供语言示范、美育教育。分类:根据教学口语内容的性质,分为说明性语言(教师在教学中向学生说明事物、解释道理、分析问题、论证原理的语言)、叙述性语言(教师在课堂中客观地向学生陈述科学文化知识的语言,分为纵向叙述、横向叙述和交叉叙述)、描述性语言(指借助一定的修饰语、生动形象地表现事物形状或再现某种场景的语言形式,分为直观描述、回忆式描述、想像式描述)、论证式语言(用于理论课,指教学中用事实、数据、论断、定理和定义等论据来证明论题或论点的真实性与正确性时所运用的语言,分为实例论证、引典论证、因果论证、反面论证、排它论证、类别论证、比喻论证、归谬论证)、抒情式语言(多用于文学作品,分为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评价性语言(教师对教材、客观事物、学生学习状况和思想品质有所认定的语言)、演示性语言(指在演示性是教学中,教师解说实物、标本、道具、图表或实验所显示事物的本来面目、发展和演变过程的语言)和概述性语言。构成要素:语音和吐字、音量和响度、语速、语调和节奏、词汇、语法。教学口语表达技能提高的途径:提高内在修养水平;强化语言外化能力;在实践中进行训练。基本要求:符合规范,内容科学,合乎逻辑;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富于启发;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要富于创造性,有独特的风格。
2. 体态语言:通过手势、身姿、眼色和面部表情来进行信息传递、思想沟通、感情交流的活动方式。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体态变化称为教态。教态语言的特征:辅助性、连续性、表情性、动作性、情境性。功能:教育功能、传递信息功能、激励功能、调控功能、强化功能。类型:身姿变化、面部表情、外表修饰。基本要求:身姿要稳重端庄,自信得体;表情要真实自然,适度得当;衣着要朴实整洁,美观大方。
3. 书面语言表达技能:汉字规范、汉字书写。教师常用文体写作:听课笔记、教学笔记、操行评语、教育科研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