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2010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23

关于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21号),现将我市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9:00—4月30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0年4月26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缴费方式:①使用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缴费;②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五路三号中荣大厦附楼三楼(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内),电话:88230676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94

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95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需要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和考前指导培训

  2010年考试将使用2010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考试用书请考生直接与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83338887

  附件: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下页)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