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 2010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23

各县(市、区)人事局及市(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冀人考发[2010]1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0年9月4、5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2010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至5月13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注意: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学位证、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于2010年5月27日到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204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免试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另外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85元

  附件:2010年价格鉴证师免试表.doc

 

衡水职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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