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物价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128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将我市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4月15日至5月19日。
2010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9月4日至5日进行。
9月4日上午8:30-11:00考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00-3:30考法学基础知识;
4:30-7:00考价格政策法规;
9月5日上午9:00-11:30考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考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30日—9月2日(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 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六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程序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
(一)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16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所列的各项内容。然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从事价格鉴证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缴费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
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考五科者共交纳375元,考四科者共交纳3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等四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