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2010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23

关于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2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日上午9时起至2010年4月30日下午17时截止。自4月30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科 目

9月4日

上午 0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5日

上午 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