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21号),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4日、5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2010年4月13日10:00至4月30日17:00 截止(24小时开通)。自4月30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4月27日至30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3776655。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9月4日 |
上午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下午1:00-3:30 |
法学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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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4:30-7:00 |
价格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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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 |
上午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下午 2:00-4: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
(二)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每科65元。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外,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执业资格证书》手续。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执业资格证书》,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条件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五)考试用书:2010年考试将使用2010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考试用书请考生直接与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83338887。
附件: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见第二页)
二○一○年四月七日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10:00至4月30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10年4月27日至30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下述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 →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必须在考试前的7—20天内可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报考条件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五)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六)外省市转入的报考人员需备齐上述报考人员所需材料重新审核,并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