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18

考试收费: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门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5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的规定执行,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70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50元,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20元的标准向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上缴考务费,其他科目按每人每科10元的标准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