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18

收费标准、方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收考试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