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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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人考〔2010〕79号

    关于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6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9:00-3月11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交费及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交费确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进行网上交费。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1年3月11日17:00.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与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后系统不再支持下载,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3月22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528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29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