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1-18

安徽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1年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