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号),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1日、12日进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3日10:00至5月21日17:00 截止(24小时开通)。自5月21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5月18日至21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3776655。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类别科目
9月11日上午
8:30—11:30
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销员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2:00—5:00
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销员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 英语)
9月12日上午
8:30开始外销员外经贸外语口试(英语)一天考完
三、考试方式
(一)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科目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这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二)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语)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草稿纸由考点负责发放,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笔试、口试,我市暂受理英语语种。口语考试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四、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笔试、口试科目按两科收费)。
(三)考试用书可在网上报名时一并预订。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位)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B级〉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报考国际商务师的考生)原件以外,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原件(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证书手续。不符合报考资格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条件者,由市考试院颁发相关《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附件:
1、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
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B级)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下报名条件规定的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学历、学位或资格 |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的最少时间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大学专科学历 |
5年 |
2005年 |
大学本科学历 |
4年 |
2006年 |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年 |
2008年 |
硕士学位 |
1年 |
2009年 |
博士学位 |
|
2010年 |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 |
8年 |
2002年 |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专业证书无效。
附件2
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10:00至5月21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或《2010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和预订考试用书→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10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0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为 :2010年5月18日至2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截止。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下述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 →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和预订考试用书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7—15天内自行登录“市考试院网址”(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用A4纸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0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0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 件应经本人签名);
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B级〉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