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10]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1日、1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地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2010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至5月13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5月13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各市于2010年5月28日前上报修改报考信息和确认交费的报考人员名单。
三、在报名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三)从2009年起已经撤销考一科的级别设置。
四、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做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试卷设置不变。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草稿纸由考试管理部门发放给考生,考后收回。
五、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口语考试应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的考试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3)的规定进行。外语口试试卷原则上考生人手一份,口试试卷数量应与笔试试卷数量一致。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口语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七、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中国商务出版社考试教材发行部负责(指定参考教材见附件4)。培训工作由河北省商务厅负责(电话0311-87909721)。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石家庄市考试中心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附件:
1、
2、
3、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