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0年中级导游资格员等级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6-01

各区(市)县旅游局、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通知》(川旅发[2010]53号)精神,四川省旅游局定于2010年9月18日组织全省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中级导游等级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者;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时,需具备所报考语种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导游管理分值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者,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上报名和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通过:“首页 / 网上政务 /导游管理系统/导游等级考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获取系统随机产生的考生序列号(请牢记序列号以便报名查分时使用),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5月10日,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为确保数据准确,考生网上注册时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不得重复注册。 
2、实地审核: 
时间:6月12日至18日(其中,6月14——16日端午节放假)到四川省旅游培训中心审核。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506室,联系人:韩曦 ,联系电话:028-86702062。 
要求: 
(1)认真填写《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等级考核报名表》(登陆四川旅游信息网www.scta.gov.cn/教育培训栏下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带3张一寸红底免冠近照。 
(3)带上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可加分及奖励晋升的考生,带上书面形式的个人加分资料和请示。 
三、奖励加分及晋升 
1.根据《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等级。如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2.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参加当年导游援藏工作,并被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的导游,予以奖励晋升导游等级(原导游等级工作时间须满两年),奖励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奖励晋升时效为参加导游援藏当年年底前。 
3.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的导游员,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试中,可享受一次性总分加10分的奖励。 
4.凡符合以上规定或符合国家旅游局其他规定可加分及奖励晋升情况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书面形式的个人加分材料和请示,于9月20日前经省导考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四、准考证领取 
2010年9月8日前到四川省旅游培训中心领取(具体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506室)。 
五、考试方式 
    2010年四川省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将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在中国旅游网上发布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在成都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生可自行下载考试大纲,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六、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七、考试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9月18日下午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  
八、考试收费 
1.中级导游考试费用由命题、试卷印制及运输、考务及评卷等费用组成。 
2.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7〕39号)的规定,2010年中级导游员考核按每位考生132元收取相关费用(其中每位考生按每科16元上缴全国导游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3、考试相关费用在实地审核时交清。 
九、考前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的规定,四川省中级导游员考前培训,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由省旅游培训中心组织。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省旅游培训中心将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制定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组织培训,认真选派教师,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时间及办班形式由省旅游培训中心自行安排,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公布成绩、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5日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的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不合格也不予补考。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