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旅游局关于浙江省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局、市直各旅行社、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旅游局浙旅人教〔2010〕69号文件的通知精神,2010年丽水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丽水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2.无违法和违纪行为记录。
3.应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
5.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需于7月10日前登陆浙江省旅游政务(http://dyks.tourz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网上考生须知。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提交后,请考生在2010年7月10日前到丽水市旅游局培训中心进行现场缴费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随带原件供验审)、2010年1月之后的健康证明(含肝功能、胸透检查报告)、一寸免冠彩照3张。
三、培训和考试
1.培训班由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请各考生注意及时登陆丽水旅游网(www.gotols.com)旅游培训栏目查询。
2.考试分为笔试和现场考试。
A.笔试: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11月13日 |
导游业务 |
旅游政策与法规 |
11月14日 |
导游文化基础知识(含浙江导游文化基础) |
|
笔试形式:2010年导游资格笔试继续实行标准化考试,实行AB卷,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
B.现场考试:今年现场考试景点为我市4A级以上景点景区,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于笔试期间在考点内进行公布。
四、考试类型与科目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科目:笔试科目是《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导游文化基础知识》;现场导游考试科目是室内模拟导游。
2.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试卷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每门100分,三门笔试成绩180分合格,考试时间每门课2小时;实地导游资格考试每组15~16人,时间半天,实地导游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
五、费用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严格按省物价局标准收取,为305元/人;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由培训中心另收。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丽水市旅游局培训中心(丽水市行政中心裙楼三楼347室)。
2010年起,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启用新教材。为确保我市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市导游队伍的建设,请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做好考试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联系人:樊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2091390、2580050、209138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