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东旅通〔2010〕78号
各旅行社、旅游院校、旅游景点(区):
为了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旅办〔2010〕48号)文件的精神,我省将于今年下半年举办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市旅游局将于近期开展报考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3。
2.本次开设中文及外语类考试,外语类考试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泰语、印尼语。报考2009年度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未通过,但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本次可加考“导游服务能力”(口试)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改换。
二、报名程序及必备资料
个人报考者可直接向本人所在地级市报名点报名,旅行社、学校或景点(区)报考者在单位报名后由负责人统一将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旅游局所设报名点。
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分内地版及港澳版)。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加考尚未通过的“笔试”或“口试”科目的考生另需提供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单(网上打印,网址:guide.visitgd.com)。
三、报考类别及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导游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10月1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 期 |
上午9:00-11:30 |
下午14:00-16:30 |
10月17日 (星期日) |
理论与时事政策 旅游法规 职业道德 导游业务 |
广东历史及旅游概况 广东旅游资源 导游基础知识 文史常识 |
(二)“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在2010年11月7日至12月7日之间进行(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具体时间请参见准考证。
(三)考生须在2010年10月11日至14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和口试地点请参见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及教材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详细内容请考生自行参阅。
1.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 德庆龙母祖庙、东澳岛、鸦片战争博物馆、漂流之乡-清远、莲花山风景区。
(2)东莞市景点:粤晖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旗峰公园(注:本次考试不提供市点问答题,请考生自行准备)
2.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陈家祠、莲花山风景区、鸦片战争博物馆、潮州开元寺。
(二)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0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教材和资料。中文教材费:180元/套(共7本)。
六、培训
我局针对本次考试特别设置了考前辅导班,并邀请教学经验丰富,有多年导游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经验的旅游专业老师授课,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考前辅导,以提高应试能力。具体安排请参考附件4。
七、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2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莞市城区万寿路76号(旧市府大院)东莞市旅游局一楼培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