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高导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精神,现将山东省2011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考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212号)的规定,在山东开展的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210元/人。
三、报名程序
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旅游从业者——2011年中级导游员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贴1寸彩色免冠近照)。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日——30日,过期无法登录报名系统(联系人:徐广忠,电话:0531-82676227)。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请考生报名成功后不要重复注册。
2、实地审查:考生持打印好的《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由市导考办留存、备查),身份证、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城市),到所在市导游员等级考试办公室进行报名审核。证件原件交市导考办审验后退还。市导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应严格审查,数据正式报送后,不再予以修改。
3、银行交费:市导考办对审查通过的考生开据银行交款票据(由各市到省旅游局办公室财务科领取,联系人:李学斌,电话:0531-82676368),考生持票据前三联到当地银行(中、工、建、农、交通)交报名考务费到省财政统收专户(执收单位名称:山东省旅游局,执收单位编码:000000-800848,项目编码:00-37753),银行留存第二、三联,考生领回银行加盖“现金收讫”公章的第一联并交回市导考办,同时领取票据第四联以备领取准考试时使用,第一、五联和作废及未使用的票据由市导考办于5月20日前交省旅游局办公室财务科。
4、审核通过:市导考办根据考生送交的银行收据,登录“山东旅游政务网——旅游管理者——导游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如实审核考生交费情况并提交。报名审核工作截止到5月13日,过期无法登录网络管理平台。
四、考试考务
1、考试方式: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2、考试科目: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 (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3、考试时间、地点:9月1日、2日省旅游局将开放网络管理平台,由市旅游局打印制作本地区考生准考证,届时将明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如下:
9月16日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4、评卷、成绩公布、发证: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并于2011年10月28日公布考试结果,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发放“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五、其它事项
各市旅游局(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报考的原始资料(学历证明、职业经历、业绩表现等)进行抽查,并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时文雯
联系电话:0531-82676337
传 真:0531-82676358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
邮政编码:250014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