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旅游局文件
运市旅字[2011]56号
关于组织参加山西省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行社、旅游学校、景区景点: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及省旅游局晋旅人字[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1年8月10日——9月10日
地 点:运城市旅游局教育法规科
(三)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出示学历、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考试报名表(该表格可在网上下载或复印)。
2、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和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在山西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由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填写附件2、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上报市旅游局教育法规科,不符和条件的人员禁止报名。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四科,即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山西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满分30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写)。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并加试口译。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导游服务规范、知识问答、导游词创新、仪表礼仪,总分100分。
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在山西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参加口试,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间 |
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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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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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山西导游基础知识 |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
2、口试
10月31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参考教材
山西省旅游局人教处组织编写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导游基础知识》(2009年版)、《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2009年版)、2011年《旅游法律法规》补充读本、《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山西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以上教材可在山西博文旅游书店购买(地址:平阳路西一巷口;联系人:李晓彦,联系电话:0351—7346371,15034108191)。
三、费用
普通话考务费:260元/人
外语加试考务费:80元/人(含异地取证、本省工作仅参加口试人员)
四、培训
市局委派关圣旅游学校组织今年的考前培训,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早动员、早组织,从考生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办培训班,增设普通话训练课程,提高考生的应试水平、应试能力和整体素质。
培训地址:黄河大道中段运城关圣旅游学校(乘3路或33路公交车关圣旅游学校站下车即到)
联 系 人:顾玉芳
联系电话:2292172 3390123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文森 李丽绒 李艳霞
报名电话:2223134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