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旅游局
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省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开展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报名范围
全市旅行社从业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及社会报考兼职导游的人员。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市旅游局留存。
(四)报名程序
全市旅行社从业人员和其它单位报考兼职导游的人员。
1、自2011年9月15日开始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市的县区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到市旅游局审核,合格者购买教材,凭教材序号注册,并领取银行交款票据交款。考生凭注册号登陆“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主页旅游从业者栏目进入“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一栏填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报名准考证和存根使用,同时上交同底板照片一张,提交打印“2011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10月20日以后考生将无法进入报名系统;
2、考生持市旅游局开据的银行交款票据到当地银行将报名考务费交到省财政统收专户,(山东省旅游局;执收单位编码:000000—800848;项目编码:00-37753),同时领回银行加盖“现金收讫”公章的交款收据,将其中1联及“2011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同交回旅游局备案。另1联考生保存以备领取准考证时使用。
3、考生于2011年11月6日—11月9日到市旅游局领取准考证待考;
4、报考外语类考生的报名程序同中文类考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济南参加笔试和现场导游考试(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5、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者,报考外语导游,报名程序同新报考生,需参加外语笔试—翻译考试及所报语种的外语现场考试。
6、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交验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加导游基础知识及“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IC卡换卡手续。
二、考试
全市导游资格考试分导游服务能力考试(现场导游)、笔试两部分。
(一)笔试
我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11年11月12、13日两天举行。
笔试科目为《导游实务》、《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政策法规》三科。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报考外语类导游的考生笔试科目与报考中文导游的考生相同,但现场考试必须使用所报语种应试。
11月12日上午 9:00—11:00 导游实务
下午14:00—16:00 导游基础知识
11月13日上午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外语翻译)
下午14:00 现场考试
报考外语类考生的现场考试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定于11月13下午(14:00)、14、15、16日进行,考试地点: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1)抽签介绍山东省省情、红色旅游概述、趵突泉、栈桥、孔庙、碧霞祠、蓬莱阁、刘公岛、周村古商城、王羲之故居等景点之一,并现场提问所抽景点的有关内容,15分钟。(2)现场提问导游业务规范及应急问题处理,15分钟。
(二)导游服务能力考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1、考试内容:导游服务能力考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景区(点)讲解能力”和“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两部分。 “景区(点)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游览区(点)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考生所要考的景区(点)在考试当天确定。“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旅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2、中文类现场考试。报考中文类考生市情为现场考试必考内容,除本市景点外加入孔庙、蓬莱阁、趵突泉、栈桥、蒲松龄故居等五个景点。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费用
新报考生:260元/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人/科,现场考试费100元/人);
已取得中文导游证报考外语导游的考生:160元/人(报名费:10元/人,现场考试费100元/人,翻译笔试费50元/人);
外省转入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160元/人(报名费:10元/人,导游基础知识考试50元/人/科,现场考试费100元/人)。
四、教材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教材为山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山东省导游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实务》、《导游基础知识》(分为全国部分和山东部分两册,两本书作为一门考试)、《旅游政策法规》,另有参考教材《导游基础知识真题全解》、《导游实务真题全解》、《旅游政策法规真题全解》。
五、成绩公布、发证
考生成绩报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评定委员会审核,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并发放“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补考。
市导考办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大楼514房间)
联系电话:0530—5310660
传 真:0530—5336328
联系人:胡建启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