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同学们按照下面的文章主旨分析,认真理解本文:
段1作者指出:虽然很多学校急于在课堂上普及电脑,但其背后目的却截然不同,这个问题值得探究。
段2作者首先区别了职业教育(technical education)和义务教育(education required by law),在末尾句批评到,“由于主张普及电脑的人混淆了这两种不同的教育,因此而往往过于强调就业因素,从而忽视了教育成效(educational achievement)”。
段3作者首先指出对部分学生而言,职业教育有其合理性,如在欧洲地区,但对美国(our country)而言,一味地进行职业教育,甚至以为这种教育就能解决美国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则未免过于狭隘和武断了(presumptuous)。暗示,一味地在课堂上普及电脑从而满足就业需要在美国是不可取的,美国需要更广泛的义务教育从而满足社会方方面面的人才需求。
段4作者指出电脑技术很简单,只是各类学科知识的补充技能而已,学会它也不会化太长时间,由此暗示,在课堂上普及电脑不必急于求成。文章末尾的结论是:所有学校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办学目的,否则不会迷糊中还能受益(暗示,学校的根本目的是义务教育、是让学生全面发展,拼命学电脑找工作是不可取的)。
——文章后面的问题也很有考究,尤其是问题1和4的题干及选项,既考查了考生对文章局部内容的准确深刻的理解,又考查了考生们对大纲词汇的把握程度。其实,这两个方面也正是考生们复习迎考的着力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