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盘锦城市规划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5-14

  2011年招标师城市规划、注册设备监理师、国际商务师、出版专业等合格证书已到,请以上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1、 准考证(原件);

  2、 毕业证(原件,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带学籍档案);

  3、 继续教育证(原件);

  4、 2张照片(一寸1张,两寸1张)。

  特别提醒:

  1、工作日周二去省厅盖章、取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领取证书联系电话:2826087

  继续教育联系电话:282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