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可报名考试

来源:微学计算机考试频道发布时间:2008-07-30
 在中国普法网在线咨询活动中,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表示自考生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可以报名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

    在咨询活动中有考生问:“我是一名法律本科自考生,即将毕业,今年想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如果司法考试通过了,我是否可以拿着自考委员会的本科证明领取资格,谢谢。”

    胡泽君回答说:“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但在报名时尚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确实是报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种特殊情况。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及证书颁发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到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领取过程的特殊性,为使自学考试毕业生能够如期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经征询教育行政部门意见,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可以报名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