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1年度执业药师(药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下发我市,现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1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领取执业药师和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须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领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证书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4)填写《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此文件及附件可直接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证书办理”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