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是指根据某种特征对劳动力市场所做的类型划分。在通常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分别可以被划分为全国性劳动力市场和地区性劳动力市场;外部劳动力市场和内部劳动力市场以及优等劳动力市场和次等劳动力市场。
(一)全国性劳动力市场和地区性劳动力市场
1.全国性劳动力市场
全国性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彼此搜寻而形成的劳动力市场。
2.地区性劳动力市场
地区性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供求双方仅仅在某一局部地区范围内彼此搜寻而形成的区域性劳动力市场。
(二)外部劳动力市场和内部劳动力市场
外部劳动力市场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一般性劳动力市场,它是指处于组织外部、不受单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与实践的影响,由多位雇主和大量的劳动者共同参与的劳动力市场。
内部劳动力市场则是指在大型组织内部存在的,由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指导组织内部的雇佣关系调整所形成的一种有序的内部人力资源市场。
(三)优等劳动力市场和次等劳动力市场
优等劳动力市场和次等劳动力市场的划分是基于一种双层劳动力市场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可以被划分为两个相互独立的部分,即优等劳动力市场和次等劳动力市场(有时也被译为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
1.优等劳动力市场
优等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条件好,工资福利水平高,工作环境良好,职业保障性强。但是这种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供给者的要求较高,只有具备一定的受教育水平、技术熟练程度或者具备某种技能的人才有可能进人这一市场。
2.次等劳动力市场
次等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就业不稳定、工资率较低、工作条件较差,工作的社会地位也相对较低。这种市场通常包括饭店中的一般性服务工作、零售商店店员、建筑业中的杂工、农场工人以及私人家务劳动提供者等所在的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