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失业者或失业人口是指那些在参照期内无工作,但目前能够工作并且正在寻找工作的某一特定年龄以上(通常是16岁及以上)的所有人员。而各国也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具体的失业统计办法。下面,我们以美国和中国为例来加以分析。
(一)美国劳工部的失业者界定以及失业统计
根据美国劳工部的定义,凡是在被调查的人中已经年满16周岁,属于非被管制人口,没有工作,但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以下人口均属于失业人口:第一,在过去的4周中从事过专门的求职活动的人:第二,被临时解雇并且正在等待被原雇主招回的人;第三,本来能够寻找工作,但是目前却正处于疾病状态的人:第四,已经找到了工作,并且在30天以内就能够去报到的人(尽管这些人已经不找工作了,他们却并没有被任何一种劳动合同所覆盖,而且具有工作的意愿,因此仍然属于失业人口)。
在美国,就业与失业统计是政府对社会进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美国的失业统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抽样技术全国一致,连续多年,具有很强的可比性,这样得到的大量数据就为经济学家进行相关的劳动力市场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第二,在开展调查和发表数据报告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信息的时效性很高,而且公众很容易通过政府的各种公开出版物获得这些数据。第三,失业率数据非常详细。不仅有总的失业率数据,还有分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失业原因、失业延续时间等指标统计的各种失业率数据。
(二)中国对失业的界定与失业统计
我国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没有失业的概念,只有一个名为待业的类似概念。1982年人口普查对待业的统计标准作了如下规定:在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人要求就业而无任何职业的人为待业人员。待业的概念只适用于城镇人口,主要包括城镇待业青年(16- 25周岁间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即新成长劳动力)和社会闲散劳动力(26 -50周岁的男性和26 - 45周岁的女性城镇待业人口)两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