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是指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获得从事某种职业和胜任某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术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而进行的教育和训练。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是开展职业培训的目的。
(一)职业培训的主要形式
1.就业前培训
就业前培训是指为帮助初次求职人员或者其他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而进行的必备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活动,主要由各级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施。
就业前培训的主要对象包括:城乡初次求职的劳动者、新成长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或城镇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失业人员和需要重新转换新职业的企业富余职工;其他在就业和上岗前需要学习和提高职业技能的劳动者。
2.劳动预备制度
《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3.再就业培训
再就业培训是指对职工失业或下岗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再就业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参加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4.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促进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是指鼓励引导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指导、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切实提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或创办小企业能力的培训。
(二)企业职工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是指对企业在岗职工进行的以提升岗位工作能力、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能力,以及生产技能水平为主要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职业培训机构
职业培训机构是指主要承担并完成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任务,向社会输送有一定技能水平劳动者的培训机构。我国的职业培训机构包括: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