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外汇买卖业务的会计处理

来源:233网校发布时间:2015-10-12

   (一)科目设置

  外汇买卖业务应设置“货币兑换”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发生的各种货币之间的买卖及兑换

  金额。本科目按币种进行明细核算。我国银行普遍采用外汇分账制进行外汇业务的核算。

  (二)结售汇的账务处理

  (1)结汇。银行结汇(买入外汇)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或吸收存款(外币)

  贷:货币兑换——外币户(外币)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户(人民币)

  贷:库存现金或吸收存款(人民币)

  (2)售汇。银行售汇(卖出外汇)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或吸收存款(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人民币户(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美元户(外币)

  贷:库存现金或吸收存款(外币)

  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应根据当日汇率计算汇兑损益。发生汇兑收益时,借记“货币兑换——人民币户”科目,贷记“汇兑损益”科目;发生汇兑损失时,借记“汇兑损益,,科目,贷记“货币兑换——人民币户”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