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注意:该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2.掌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和途径
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所谓确有错误的4种情况。
提起再审的途径有:
(1)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 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们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
例题5:关于民事审判程序,表述正确的是( )。(2005年多选考题)
A.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B.人民法院审理所有的案件,均应公开开庭审理
C.在简易程序中可以口头起诉
D.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E.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申请再审,原判决、裁定停止执行
答案:ACD
解析:此题综合了几个程序的知识。B项不正确,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E项不正确,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