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基础辅导:第二审程序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11
1.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2.掌握上诉和两审终审制的含义
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两审终审制: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可以上诉的判决:3种情况。
可以上诉的裁定:3种情况。
例题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可上诉的判决是(    )。(2006年真题)
A.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
B.重审案件的判决
C.第二审法院的判决
D.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判决
答案:C
解析:2005年也考到了两审终审制的问题,所以考生应重点注意。
 
3.  熟悉第二审的程序
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分别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和30日内审结。
 
4.  掌握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