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基础辅导: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11
1.掌握起诉和受理的条件和程序
(1)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受理的程序: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例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    )日内立案。(2006年真题)
A.5            B.7         C.15             D.30
答案:B
 
2.了解审判庭的组成方式(教材没有介绍)
3.熟悉开庭的程序
开庭审理由以下几个阶段组成: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法庭辩论后的调解
(5)合议庭评议
(6)判决
 
4.掌握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及特点
概念:简易程序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和简单经济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适用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规定。
特点: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不需实行合议制。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