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基础辅导:民事诉讼法和仲裁制度考试内容及目的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11
考试内容和目的:
本章的内容较多,教材共分为八节来介绍。第一节至第七节介绍民事诉讼法,依次介绍了民事诉讼概述、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执行程序,第八节仲裁法律制度,又分别介绍了仲裁与仲裁法、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和法院对仲裁的协助和监督。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和仲裁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提高考生应用民事诉讼及仲裁法律制度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课程分两讲来学习。
2004年考试试卷就相关知识考查了7道单选题和3道多选题;2005年考查了6道单选和3道多选,2006年考了6道单选和2道多选。本章是考试的重点,在历年考题中分值较多,主要考查考生对法条的准确记忆和灵活运用,如:在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的整体把握和其中重点法条的准确记忆。
根据2007年考试大纲的要求,以下36个知识点需要考生分层次学习:
需要掌握的内容:
1.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以及专属管辖等内容
2.起诉和受理的条件和程序
3.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及特点
4.上诉和两审终审制的含义
5.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和途径
7.督促程序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8.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条件和程序
9.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
10.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11.权利申报的内容
12.申请执行的条件
13.执行中止和终结的适用条件
14.仲裁协议的无效及其确定
15.仲裁庭组成的方式
16.法院通过依法撤消仲裁、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方式对仲裁活动的监督
需要熟悉的内容:
1.民事诉讼的概念
2.开庭的程序
3.第二审的程序
4.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5.支付令生效的条件和效力
6.经济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7.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效力
8.仲裁协议的类型和内容
9.仲裁和申请和受理条件及程序
10.仲裁开庭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效力
11.法院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以及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等方面对仲裁活动的协助
 
需要了解的内容:
1.民事审判机关及其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
2.审判庭的组成方式
3.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4.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5.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6.公示催告案件审理的程序
7.除权判决的概念和意义
8.执行程序的概念
9.执行措施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