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力)利义务关系,具有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三个要素。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分为三种类型: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竞争法律关系和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诸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经济管理、竞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等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力)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大体可以分为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两类。
组织机构内部的机构、单位、成员等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行为、物、智力成果、人格和身份四类。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又可以分为经济管理行为和给付行为。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力)利和承担的义务与职责,具体表现为经济职权和职责、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其他权(力)利义务。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B.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大体可以分为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两类
C.组织内部机构如分厂、车间等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D.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通常是平等的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
A.行为
B.物
C.智力成果
D.人格和身份
E.依法设立的国家机关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