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一般改造模式主要有三种:
1 由政府主导,政府完成前期土地开发,然后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拍卖方式。这种方式由于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财力有限,难以做到资金的平衡,此类土地的开发方式还不多见。
2 村民在政府指导与支持下,自筹资金自行完成改造。这种模式需要政府支持力度比较大,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
3 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开发商资金雄厚,开发经验丰富,既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局限性,使财政资金可以投入到更多的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上,又可以避免行政力量的介入,减少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