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审核:1)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2)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建议3)核定建设用地位置和界限4)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查建设用地总平面布置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办理建设用地征用划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