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常见的不正确之处:
1、招标人自行招标,没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2、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主持,而不是招标办。
3、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编制不同标底。
4、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少于5工作日。从发放招标文件到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不足20天。
5、发出中标通知书到签订合同超过30天。6、开标时,不应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由投标人或推选代表,也可有公证人检查。
7、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且技术经济专家占2/3以上,应采取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项目可由招标人确定。
8、投标人少于三个时,应重新组织招标。
9、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到投标文件截止时少于15日。
10、招标人向主管部门应提交招投标活动的书面报告而不仅仅是评标报告。
11、招标人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还应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
12、招标人通知未中标人时间不妥,应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13、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要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不妥,因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递交。
15、根据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16、投标预备会上对施工图纸不做任何解释不妥,因为招标人应就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资格预审内容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2012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
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邀请招标的条件: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的几家潜在的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