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15000 城市管道工程
命题点解读
命题点1沟槽的施工方案
1.主要内容
(1)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
(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建)筑物保护要求等。
2.确定沟槽边坡
(1)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 m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1.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在软土沟槽坡顶不宜设置静载或动载;需要设置时,应对土的承载力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2)当沟槽无法自然放坡时,边坡应有支护设计,并应计算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进行边坡稳定性验算。
命题点2沟槽开挖的规定与支护
1.沟槽开挖规定
(1)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 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3)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4)槽壁平顺,边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5)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2.支撑与支护
(1)采用木撑板支撑和钢板桩,应经计算确定撑板构件的规格尺寸。
(2)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
(3)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 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 m。
(4)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5)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6)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7)拆除撑板应制定安全措施,配合回填交替进行。
命题点3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管道地基处理与安管
1.地基处理
(1)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150 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2)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扰动深度在100 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
(3)设计要求换填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
(4)柔性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搅拌桩等复合地基。
2.安管
(1)管节、管件下沟前,必须对管节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排除缺陷,以保证接口安装的密封性。
(2)采用法兰和胶圈接口时,安装应按照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上、下游管道接装长度、中心位移偏差及管节接缝宽度和深度。
(3)采用焊接接口时,两端管的环向焊缝处齐平,错口的允许偏差应为0.2倍壁厚,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 mm。
(4)采用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
命题点4不开槽管道施工方法的有关规定
(1)采用敞口式(手掘式)顶管机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管底以下不小于0.5 m处,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他水源进入顶管的管道。
(2)当周围环境要求控制地层变形、或无降水条件时,宜采用封闭式的土压平衡或泥水平衡顶管机施工。
(3)穿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重要管线和防汛墙等时,应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法、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对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采用土体加固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
(4)小口径的金属管道,当无地层变形控制要求且顶力满足施工要求时,可采用一次顶进的挤密土层顶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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