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世界银行组织的报告,中国城市化水平已由1980年的20%发展到2002年的38%。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提高了近一倍。然而与中国城市化进程同样表现突出的另一个现象是城市贫困。有资料显示,“贫困城市”占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总数的26%,占地级城市总数的32.4%,中国城市中贫困群体接近三千万。2004年,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6%,而城市贫困发生率却扩大到6%~8%。也就是说,在100个城镇居民里面有近8个人贫困(据《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3月14日)。
城市贫困群体,
在艰难中度日
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城市贫困群体,主要是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而新出现的城市贫困群体中,大部分人有工作能力并且愿意工作,但没有工作机会,因而陷入了贫困。
城市“贫民窟”,下岗职工无立身之本。近年来,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极大地推动了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然而,企业改制也产生了大批的下岗、失业人员,他们被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抛向了社会边缘,失去了生活来源,沦为困难居民。目前,大量失业、下岗人员,困难企业的部分退休职工成为城市贫困人口的主体,大约占城市全部低收入者的88%(见《公益时报》2006年1月4日)。湖南省湘潭市的4个街道就有500多户人均住房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大多数贫困家庭的住房面积小,往往三代人挤在一起。64.9%的低保户家庭有一个以上的慢性病患者或大病患者,33.7%的低保户家庭有残疾人。2005年湘潭市对市中心4个老街道的一份调研显示,共计11.7万人中,有4461户10 049人享受低保政策,另外还有数万人生活在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线之下。湖南省益阳市人口40多万,而市区内的低保户就有近4万人,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占非农业人口的比例达12%以上(见《扬子晚报》2006年2月25日)。一些城市居民的贫困状况令人心酸。安徽省合肥市29岁的下岗女工刘和芳,2004年12月2日因贫困在家中自缢身亡,丢下了一个孤苦无依的6岁女儿。刘和芳7年几乎天天吃咸菜;自杀当天锅里只有一碗盐水煮萝卜;死前由于无钱交10多元的水表安装费,家中已断水一个多月;7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见《现代快报》2004年12月30日)
城市“农民村”,失地农民无安家之力。近年来,各地城镇化发展迅速,城市快速向农村扩张,尤其是“开发区”的无节制建设,农村大片土地被圈进城市,农民改换身份成了“城里人”,因而在城市里出现了“农民村”的独特景象。这些生活在城里的农民,说是居民却没有工作,说是农民却失去了土地。有限的土地出让费用完之后,陷入贫困也就在所难免。在城里,他们连安家的能力都没有。据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2003年,全市共有征地农转非人员15.68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的11.08万人中,目前暂无业和处于失业状态的有5.76万人,占52%。另据四川省劳动保障厅的调查,截至2003年底,全省134.12万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处于就业年龄的有88.08万人,其中从征地后一直未就业的有45.64万人,占征地农转非劳动力人数的51.8%。可见农民失地无业问题在全国既很普遍,也很严重。而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企业的转制、兼并和倒闭,大多“就业”的失地农民又失了业。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历年征地招工安置的农民有4916人,目前已有80%下了岗;绍兴县北海街道塘南村因土地征用,有750个劳力被安排在企业上班,到目前已有70%人员下岗(见《中国网》2005年10月21日)。城市“农民村”的贫困状况比农村还严重。
城市“新盲流”,城市移民无生存之术。“新盲流”是城市贫困的一个新群体,包括到城里打工的农民、无业的游民和乞丐,甚至包括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据国家统计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目前全国有迁移人口愈1.25亿,其中省内迁移为9146万人,跨省迁移为314万人。在省内迁移人口中,农村到城市的移民占52%;在跨省迁移人口中,农村到城市的移民占78%。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由于固有的生活背景、教育水平、技能水平等条件限制,大多数人很难摆脱贫困(见《光明日报》2006年6月15日)。而大学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已成为城市贫困中比较尖锐的问题。这些有知识、思想活跃的年轻人耗尽家庭数十年的积蓄,却面临毕业后就失业的困境,他们欲报效社会和报答父母而不得,已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隐患。200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只有114万,2003年毕业生逾212万,2005年达到330万,2006年又攀升至413万。城市的就业渠道变得狭窄而拥挤,毕业生正演变成城市的“新盲流”。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北路一家每天只需10元住宿费的“十元店”里,十几个大学生挤在一个小房间里,整栋“十元店”旧楼里聚集了几百名来深圳找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而找一份工作却很难,有人已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地段一栋破旧大楼,被称之为“求职村”,聚集了100多名外地大学生,他们入住短则几天,长则一两年,生活艰苦到三餐不继(见《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总之,城市“新盲流”正在扩充着城市贫困群体。
城市贫民何处来
我国城市贫困既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社会难题。分析其原因,城市贫困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资源枯竭,风光逝去居民遭殃。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城市贫困区”集聚着大量的贫困居民。过去繁荣兴旺的景象犹如明日黄花,过眼而去,过度的开采和无序的滥伐,留下满目疮痍。而最遭殃的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居民,受着贫困的煎熬。在我国,大约有400多座中等以上城市是以自然资源为依托、以数量不等的大型国企为支柱建立发展起来的。然而,任何一个地区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及不可再生性,使得以自然资源为保障的地区必然面临资源枯竭、经济衰退和产业转型等一系列无法回避的问题。当资源枯竭、企业倒闭,数十万职工和家属的生活也就没有了着落,继而陷入贫困。辽宁省原有的8座有色金属矿山,到2001年底已有7座关闭破产。煤炭的资源也快速萎缩,大量职工下岗、失业,仅抚顺矿区就有12.25万人需要重新安置。阜新这座城市因煤而兴,也因煤而衰。经过百年开采,目前已陷入矿竭城衰的困境,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达到15.6万人,其中下岗职工12.9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36.7%;处在156元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贫困居民达到19.8万人,占全市人口的25.6%。阜新市贫困发生率高达30%~40%。吉林省也遭遇同样的窘境,资源枯竭、矿区衰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特别是辽源、舒兰、通化和珲春4个采煤沉陷区,沉陷面积达113平方公里,涉及居民5.7万户,下岗失业人员达到12万人左右,生活十分困难(见《吉林日报》2005年2月17日)。矿竭城衰,是使大量的居民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
西部城市,环境恶劣造就贫困。我国贫困城市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有资料显示,1985年全国城镇贫困人口的分布和比重为:东部459万,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25.6%;中部967万,占54%;西部365万,占20.4%,中西部合计占74.4%。1995年,全国城市贫困人口的分布和比重为:东部471万,占17.1%;中部1527万,占55.5%;西部754万,占27.4%,中西部合计占83.9%。从贫困人口的比重变化看,东部地区城镇贫困人口比重在十年间大幅下降,中部略微上升,而西部则大幅度上升。1997年贵州省33.71万城市贫困人口中就有下岗职工11.83万,失业人员11.5万,约占全部贫困人口总数的70%左右;四川省贫困家庭中有67.4%为下岗职工家庭。2000年,重庆市实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市贫困人口为38.67万,占应纳入人口的79.2%;2001年,实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贫困人口为22.11万,占应纳入人口的45.28%。而下岗失业及在职低收入群体占城市贫困人口的73.1%(见《办公应用》2005年3月)。中西部地区城市贫困的原因,主要是自然环境恶劣,而这种恶劣的环境很难得到根治,从而使贫困地区、贫困家庭陷入代代相传的恶性循环之中。
老工业基地,工人失业沦为贫民。社会转型期,由于产业结构的急剧转变,社会分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弱势群体,老工业基地工人下岗、失业是其中最重要的现象。由于独特的历史和资源条件,国家在“一五”期间对东北地区工业建设加大了投入,全国156项重点建设工程,黑龙江省就占了22项。但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出现明显衰退,许多企业破产、倒闭,从而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员,形成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截至2002年底,黑龙江全省共有各类下岗失业人员150万人;截至2003年5月,全省低保对象为156.2万人,成为全国低保对象最多的省份。辽宁省2002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50.1万,排全国第二位。吉林省低保人数149万,排全国第四位。从辽宁省低保对象的构成来看,有79%来自关闭企业、中省直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在岗或下岗职工。黑龙江和吉林也大体相似。西南地区也是传统工业基地,是老企业、国有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目前也出现了大批亏损和双停企业,仅四川省亏损企业就达4858家。2005年10月,民政部公布的失业人员为2195.5万人,这个失业大军每天还在不断接纳数量可观的新成员。从1995年到2004年,全国国有单位所产生的下岗职工是4500万名(见《中国改革》2006年第二期)。大批下岗失业职工成为城市贫民的“主力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