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孙老师:
有两个问题想请教您。一是我们港从2003年起,对新进人员实行了新办法,工资结构和数额都与老员工不同。结果新进人员要求同工同酬,有的还要上访,我们很为难;二是我们不知如何提取基层单位的书记、工会主席这些岗位的KPI(关键绩效指标)。请孙老师赐教。
山东××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兰先生
专家回复:
兰先生,您好!您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一个组织中推行两种不同的分配制度,一定会出现分配不公的现象,会产生一个利益既得群体和一个利益受损群体,利益受损群体要把一部分劳动所得分配给利益既得群体,这就会在某种程度上产生我们所说的“剥削”,其严重的后果是:
首先,会产生两个群体的对立。试想,在处处都讲团队合作的今天,一个组织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群体,会有什么后果?
同时,会形成一种不良的企业文化。改革分配制度,最早是从破除“大锅饭”式的分配模式开始的,现在已经进入到薪酬激励时代。如果像贵公司那样,大锅饭、金饭碗还保留着,只是老员工在吃;而端着泥饭碗,自己找锅做饭的只是新员工,可想而知,在这种企业中,会自发形成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而这种自发形成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才是贵企业的真正文化,才是控制着企业一切行为乃至结果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标语、口号、旗帜,装裱漂亮、文字严谨的员工手册和行为规范等等,只是表样文化。当表样文化和实际文化形成两层皮时,很可能形成一种表里不一、言不由衷的风气,导致官样文章盛行,制度措施难以贯彻落实,即使实施下去也很难发挥真正效果。更可怕的是,这种自发文化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老员工的贡献是应该肯定的,但不能在承担同等工作职责、完成同样工作任务、创造同样工作业绩的情况下,靠付给高于新员工报酬的方式来肯定,而应该通过采用年功工资、特殊贡献津贴及岗位技能津贴的方式来解决。
第一,对于没有什么特殊贡献,只是工作年限很长的老员工,通过年功工资给予肯定,可把年功工资设计成阶梯式增长。例如:头5年,每年增加5元;5~10年,每年增加10元;10~15年,每年增加20元;15年以上,每年增加30元等。当然,具体多少,可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而定。这样,新员工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也变成了老员工,他也可以得到同样待遇,就相对公平了。
第二,对于过去曾经作出过特殊贡献的老员工,可用特殊贡献津贴来给予肯定。结合公司实际,对什么是特殊贡献要有明确规定;然后分成档次,每个档次要有明确的说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计需要累加的贡献内容与档次。对于新员工,如果作出同样贡献,也享受同样待遇。
第三,如果有些岗位需要的技能与经验的学习周期很长,老员工的技能应该是高于新员工的,可设立岗位技能津贴,把岗位技能分成几个级别,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晋级办法,然后按技能级别发放岗位技能津贴。
有关您提到的书记、工会主席这些岗位的KPI提取问题,必须要清楚的是:KPI既然称为关键指标,关键在哪呢?
首先,关键在于KPI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密切相关,因此,KPI应来源于企业为实现战略目标而设定的几项关键指标;其次,关键在于应与企业在特定时期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相关,所以,KPI应来源于解决首要问题需要完成的指标;再次,关键在于应与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相关,KPI应来源于企业为保持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所必须保持的业绩指标。
还必须要清楚,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必须设定KPI,KPI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知道您提到的这些岗位是兼岗还是专岗,他们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如果很难与战略挂钩,可针对其岗位关键职责设计这些指标,或者为其设定几项诸如“要想完成该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完成的指标”,来对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