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用人单位招聘时都提出了“有工作经验”的要求,而为数众多的大学毕业生恰恰缺的就是工作经验。因此,上学期间的实习就成了他们必要的“预热”。那么,在管理这些初出茅庐、踌躇满志的年轻人的时候,会有什么风险呢?
“新手”风险有哪些
实习生制度,是指企业有计划、有目的地从高校中招收一批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在校大学生作为培养对象,根据他们的才能和素质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企业能为每个实习生量身订做培训计划以及个人的职业前程规划,使他们切切实实地承担起工作的责任,从而使其得到锻炼和提高,最终把他们培养为能够在毕业之后迅速融入公司文化的人才。在我国,以IBM、宝洁等公司为首的外资企业,正在以“蓝色之路计划”、“管理培训生”、“暑期实习生”、“见习管理人员”、“青年才俊计划”、“西门子学生圈”等等名目,在高校中攻城略地。国内的一些知名企业,如海尔、TCL、创维、海信、美的,也开始有计划地招收实习生,为企业培养后备力量。实习生制度正在成为企业培养选拔人才的一条捷径。然而,与此相对的是,虽然实习生制度在为企业延揽人才方面有着其它招聘渠道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是据一项针对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的调查显示, 只有48%的企业表示愿意接收实习生,对于绝大多数不愿意接收“新手”的单位来说,他们最主要的担心来自于隐藏在实习生管理中的一些风险。主要包括工作管理、商业机密以及额外负担等三个方面。对于愿意接受大学实习生或者已经实施实习生制度的企业来说,这三个问题也同样存在。
最大障碍是什么
除了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以解决实习生制度带来的管理问题,通过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泄密责任追查制度来保护商业机密之外,来自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可能遭遇意外伤害的担心,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实习生制度快速发展的障碍。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实习生遭遇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问题是实习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算不算工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在原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实习的在校学生不能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因而也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
规避风险的措施
如此,企业如何才能有效规避实习生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呢?尤其在有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迫切。下面建议的措施或许能为企业接受大学生实习提供些思路。
尽量接受由学校集体派遣的实习
因为高校在学生毕业之前始终是学生最有效的教育管理单位,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道德行为规范、安全教育方面有着显而易见的天然优势。因此,为便于管理、约束某些实习大学生的不规范行为,企业最好接受由学校集体派遣的大学生实习。以此来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在校方的帮助下选拔优秀的大学生。这样不但可以增加企业和学生双方的相互信任,而且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招聘选拔成本。
岗前培训与现场劳动保护很重要
企业在实习生的实习前培训时,一定要安排安全和劳动纪律培训,在专业培训中一定要对实习生进行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培训,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培训记录。这是构筑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当然,这道防线需要接受实习现场的考验。过去的教训表明,仅凭培训、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必须还得为实习生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实习现场要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实习生的现场安全。尤其对于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实习生,企业应严格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不安排实习生加班,不安排实习生到禁忌劳动岗位实习。另外,企业还可以建议学校,为实习生购买平安健康医疗保险,企业也可以单独为实习生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切身权益。
签署协议划清诸方责任和义务
为使大学生实习工作能规范和谐地开展,实现企业、学校、实习生家庭及实习生本人的多方共赢,企业与学校、实习生家长及实习生本人一定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分别签订双方或者一并签订四方协议,以规范企业、学校、实习生家长及实习生本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就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的解决办法及责任在具体的条款中予以明确。
妥善发放生活补贴
由于实习学生尚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劳动技能,因此,实习生没有“工资”,企业并没有向实习生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但有的劳动部门人士认为,实习生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在实践中,一部分企业实行实习生有偿使用制度。他们认为此时实习生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任何货币形式的财物都不应是“工资”、“薪金”或“报酬”,应该是“实习生活补贴”或“生活补助金”。无论如何,在大学生进入企业之前,就实习期间有没有“实习生活补贴”、每月的“实习生活补贴”具体有多少以及支付办法等等具体问题,企业都应该向每位实习学生解释清楚,并且写进实习协议之中。为了便于管理,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生活补贴最好是支付给学校的有关部门,然后再由学校转交给实习学生。
实习生制度展望
“大学生实习制度”,作为一种对用人单位和实习生都有益的人力资源制度安排,对接受实习生的单位而言,是发展和储备人力资源的措施,可以让其低成本、大范围地选择人才,培养和发现真正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人才。对实习生来说,可以真正地得到锻炼,为将来步入社会奠定基础。但就我国目前的大学生实习状况而言,恐怕还需要政府从政策、制度等方面加以正确引导。比如,通过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并使之成为一种常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建立泄密责任追查制度,避免因大学生实习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商业风险;制订并逐渐完善大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及相关权益保护制度,保护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补充完善《劳动法》,规范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问题等等。
(作者单位:华润蓝剑(广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