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统计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9〕2号)文件安排,现将我市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5日(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 : 00-11 : 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 : 00-4 : 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 : 00-11 : 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 : 00-4 : 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至6月19日。
三、报考条件
1. 初级:具备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可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2.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统计、财经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财经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财经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财经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四、考试报名及考点设置
1. 考点设置:考点共2个,分别设置在主城区、万州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参考人员可根据就近方便选择考点。
2. 报名地点: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渝北区、北碚区在重庆市统计局人事处报名(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5楼1502号房,联系电话:67637230,联系人:张元;);其余区县考生可在属地区县(自治县)统计局报名。
3. 报名材料:(1)《重庆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下载)。(2)学历证,本人身份证。(3)两张近期一寸登记照(黑白、彩色均可)。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09年9月7日至30日。
六、收费标准
考务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渝价〔2006〕216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收费122元(每人每科61元,两科共计122元)。
重庆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