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7-22

  根据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赣统字[2009]67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4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09年度南昌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及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日期定于10月25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注: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工作。大力加强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可采取寄发考试通知或本地新闻媒介广告的方式,以扩大考试信息,做到不留宣传死角。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有关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为:

  (一)凡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统计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统计中级资格考试: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③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④获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⑤获博士学位。

  (三)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统计高级资格考试:

  ①获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经济类中级技术资格,并受聘统计师或经济类中级技术职务以上;②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受聘统计师职务5年以上;③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并受聘统计师职务5年以上;或者具备上述第②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并受聘统计师职务3年以上者,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则可破格申报(详情见南昌统计信息网江西省统计专业高级统计师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6月1日—6月30日。全国统考办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开通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各地考办注意浏览并告知考生,报名表请各位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下载网址:http://www.nctj.gov.cn/Column.shtml?p5=197 。

  四、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纪律的执行力度,强化考试管理,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有关的政策规定、工作纪律、业务知识及防范考试舞弊行为的方法,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地要认真做好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2009年度中、初级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内容与2008年相同。教材(含大纲)费用:初级36元;中级68元。国家统计局还编写了考试辅导资料《学习指导和习题》,中级每本35元,初级每本25元。

  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根据《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计收费字[2002]1185号)文件规定,初级每人收取80元,中级每人收取88元。高级统计师考试费每人暂收120元。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接通知后,要抓紧时间,尽早开展有关报名的各项工作,7月5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报至市局办公室。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791—3884416,联系人:丁良英,方卉。

  南昌市统计局 南昌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