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昨发布第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第一季度,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百货类投诉案件占比投诉总件数的77.56%,高居榜首。日用百货类投诉增长趋势明显,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第一季度,烟、酒、饮料等日用百货类商品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50%。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2151件。其中,投诉1008件,咨询1143件,解决率为99.8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4212.3元。受理投诉案件按照性质划分:质量问题占74.53%;售后服务问题占5.35%;营销合同问题占2.58%;价格问题占2.18%;广告问题占1.78%;计量问题占1.49%;人身权利问题占0.40%;其它问题占9.42%。受理投诉案件按类别分:百货类占77.56%;服务类占19.54%;家用电器类占9.49%;房屋建材类占4.56%;农用生产资料类占2.71%;家用机械类占4.07%;其它类占1.60%。
在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投诉当中,服装、鞋帽,通讯产品,食品,家用电器和家居用品投诉居商品类投诉前五位;服务类投诉中居前五位的为洗涤、染色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
若按照投诉量的变化来看,今年第一季度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农资用品、食品、房屋及建材商品,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服务类投诉是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公共事业服务。
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同比增233%
第一季度,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同比增长233%。从投诉性质上看,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问题、服务价格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上。网络服务质量差,故障发生频繁;业务资费标准不透明、告知不明确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客服电话经常无人接听或自动转为电脑值班;故障排除时限过长,反修率高。
另外,网购的商品质量无保障。消费者转账支付后收不到货或收到的不是订购的商品等现象较多,尤其突出的是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换货或退货时,售后服务商以各种理由推脱或野蛮地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更有甚者假意同意,为消费者退货,当消费者将原商品寄回后,拒不返还购物款。
维修质量不达标消费者维权难
第一季度,制作、保养、修理服务投诉量同比增长200%。主要集中在各类商品的修理服务上。从投诉性质上来看,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合同问题上。维修质量差,对于绝大部分的商品,无论是“在保”还是“超保”,尤其是“超保”商品,符合维修条件的,经维修后可继续使用是商品维修的目的,小到手机、手表,大到汽车、房屋。在维修前,不与消费者签订维修合同或虽然有合同但对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维修故障、维修人员及在维修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等信息标注不明;维修后,拒绝开具维修凭证,即使维修商在维修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维修后仍未排除障碍,消费者也很难提供有利的维权依据。
家居用品投诉量同比上升4倍多
第一季度,家用轿车投诉量同比增长1550%。从投诉性质上看,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汽车主要部件)、营销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上。投诉当中遇到的不仅是零部件质量问题,而且“霸王”条款欺人现象也不少。
第一季度,烟、酒、饮料等日用百货类商品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50%。从投诉性质上看集中在商品的质量问题上,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第一季度,家居用品主要是家具类商品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63.64%。从投诉性质上来看,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合同问题上。
针对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情况,省消协建议生产及经营者加强自我规范意识,诚信守法。生产商、经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做到准确披露信息、清晰明确价格、公平规范合同、广告合法真实、产品可靠安全、服务方便快捷、及时化解纠纷,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以自身良好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消费者也应当多掌握一些商品知识和消费常识,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安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反映、举报、协助执法部门打击不法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身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