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统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雪野旅游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市直及驻莱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1〕25号)要求,现将2011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2011年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印发准考证,全国统一时间考试。
考试日期:2011年9月18日
上午 9:00一11:OO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OO一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考试报名及收费标准
考生于7月20日前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张(贴照片)、彩色证件照片二张、统计从业资格教材征订费56元(发票由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开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统计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三、统计从业资格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或免考一门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已经取得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凭统计职称证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局窗口免费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试《统计基础知识和实务》科目,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
免试一门的考生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原件验看是否符合免试条件,考试合格后,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A4纸反正面复印)。
四、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办理程序。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办理,需在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其他按要求予以免试办证和免试一门的统计从业人员,需在2011年11月10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统计局窗口集中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进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局窗口领取)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规定:
1、通过当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申请资格证书需提交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已经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但须交验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符合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已经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本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承办机关查询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以及留存的申请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重新办理证书。
5、已经下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现打印错误的,由本人在证书上注明打印错误并持证书到承办机关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