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敬请关注。
关于201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闽统资考〔2012〕2号
各设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统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和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闽统〔2008〕5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7年;
(五)对个别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从事统计工作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参加考试和评审。其破格报名条件按照《福建省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统〔2004〕人28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行政机关人员必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方可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全国统计专业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
考试科目: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统一集中省里考试,不再在各地设置分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另文通知)。
四、考试组织工作
各地统计、人事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名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全省考试报名时间截至7月10日,各地应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报考考生的基本情况(由FTP/10.35.16.18/职改办目录内公共目录2012高师考试文件夹)上报省考办、考生花名册纸介质(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寄省考办。
五、考试收费
报考考生的考试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六、考试用书及其它
国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高级统计师实务》考纲,没有另行发行其它教材。
联系人:黄煌鹏,联系电话:0591-88019370.
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福建省职称改革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