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09年执业药师专业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5-14

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09年执业药师专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请于5月13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证书。

  一、需提交的办证资料:

  1、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具备免考资格的考生还需带符合免考要求的职称证);

  3、考生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二寸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根据以上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0年5月13日至5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办证程序:

  办证时间为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三收取资料,周五取证。

  四、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7、68、70、524、533、608、706、716、724、801、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黄孝河路站下车后,步行50米即到。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